第四十一章:不喜欢她(1 / 2)

一群地痞互视着,都不敢动手。

他们平时打架,讲究一个吓唬。一群人围着一个人,对手肯定直接吓傻了,哪还有还手之力?可是今天,张晓军上来就打,不废话。直接让这群地痞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张晓军却懒的和这些地痞纠缠,踹了一脚地上那个地痞,冷声呵斥道:“滚。”

一群地痞灰溜溜离开,徐若云带着张晓军来到植物园里面。一起观看这些花花草草,顺带闲聊着。徐若云是汤臣董事长徐枫的妹妹,家在香港颇有势力,她本人也是美国海归留学回来的高材生,要不是嫁错郎,即便她现在年近三十,追她的人照样能排成一个加强连。

张晓军却对她并不是那么感冒,前面已经说了,张晓军并不是靠下半生思考人生的动物。漂亮的女人他见过很多,而且也操过很多。刚才之所以追着徐若云下楼,完全是出于对狱中鬼谷先生的预言感兴趣。张晓军在出狱三十三天后遇到了徐若云,本以为两人只是人生中的过客,谁想到时隔一两个月,竟然能再次遇到。

而且还是在张晓军的家中。

有点神奇。

聊了大概有两个小时,张晓军就欲起身告辞。徐若云却柔声看着张晓军道:“你刚才打了那些地痞,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

似乎是为了印证徐若云的话。

话音刚落,三辆车就杀了过来。为首是一辆红色的马六,后面跟着两辆面包,然后还有一些骑着电动车的。车队杀到植物园门前,停下来,从马六里面下来一个三十来岁,穿着鳄鱼皮鞋,真维斯褂子,脖子里面戴着金链子的男人。男人招呼一声,就走进植物园,看着张晓军,笑着道:“小子,就是你打了我兄弟?”

张晓军抬头一看他,笑吟吟道:“你就是二哥?”

叫二哥的男人点上一支烟,十分气定神闲道:“识相就滚走,去医院给我兄弟送一万块压压惊,这事情我就看在若云的面子上既往不咎了,不然今天你肯定要留下一条腿了。”

张晓军指了指门外,说:“出去谈吧,在这里打碎一些花花草草,就不好了。”

“操,你他妈有种。”叫二哥的男人梗着脖子往外面走,今天在徐若云面前,他可要好好表现表现了。这个贼漂亮的娘们一个月前搬到镇上,开了一家植物园,从没有见过她和任何男人接触过,也是最近才听说叫徐若云。二哥只感觉,这样的女人才叫女人,他以前玩的那些女人,都是母猪。

二哥没啥学问,也拽不上来啥词。

有一次一个小弟献宝一样说这个女人简直就是倾国倾城,二哥算是记住了。整天吵吵着要拿下这个倾国倾城的女人,今天让小弟过来带女人过去吃饭,没想到竟然遇到硬茬子了。

二哥有心想要表现一回,就带着一帮小弟杀过来了。

到了植物园外面,二哥往大马路上一站,大马金刀道:“说吧,想怎么玩,哥哥我都陪你。”

张晓军并没有废话,他之所以愿意强出头,还是看在他认识徐若云的关系。再个就是,这个地痞太嚣张了。操,还敢自称二哥。张晓军瞬息之间道:“单挑。”

二哥刚要说话,突然之间就看到眼前这个男人冲了上来,一拳砸到他的脸上,他只感觉口中有一股血腥味儿,整个人都懵了。他大喝一声:“操,都他妈上,这小子不讲究,偷袭。”

张晓军没有偷袭,而是不屑于多和这群地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