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章鑫被丢出天华医药集团总部大厦时,凌霄正待在房间里,拿着一本泛黄的古书静静看着。
不是对寻找师父的事不着急,而是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他只知道师父来了洪都。
没有确切地址也没有照片,以他对洪都市的了解,连哪条路哪条街都分不清,想凭借如此匮乏的信息,在偌大的省会级大城市找人,简直比登天还难。相反,这件事交由背景非凡,拥有大量人脉和财力的沈暮云去做,则不知要容易多少倍,如果连沈暮云都找不到,他就算去找也是白搭。
特别是昨天的事情过后,他刻意说起只有师父能治好沈霓裳的病,沈暮云一定会更加尽心吧?
他没见过世面并不表示他笨,相反他有非常聪明的头脑,昨晚那么说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当然了,他说的都是真话。
以他现在的本事,确实没办法根除沈霓裳的痛经问题,但是换成师父的话,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只不过他心里有点疑惑:昨天他隐约在沈霓裳身上,感受到一股轻微的阴气,而且按理说痛经不可能那么夸张,她的情况更像是本来就有痛经这个毛病的基础上,受到阴邪侵蚀导致病情加重所致。
可问题是,他昨晚借故吃了晚饭消食为由,在沈家庄园里溜达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特异之处。
砰!
就在凌霄捧着古书时,虚掩的房门突然被踢开。
“喂!”
娇俏美丽的小美女,高傲的昂着头看着他,哼道:“你,跟我出去办点事。”
太没礼貌了!
太没教养了!
凌霄心里很生气:关键昨晚自己还帮过她,她也说了以后对自己态度好点,现在小姐病又犯了是吧?
小爷是你们家的客人,何况现在你还求到小爷,凭毛要听你吆五喝六?
“没空。”凌霄很有骨气的拒绝。
“一下午一千块。”小美女丢出一沓崭新的钞票。
“没空!”凌霄大怒。
他知道在现今社会钱很有用,就好像昨天他饿得不行,如果有钱就能买到吃的,就不会挨饿了。可是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男人要有男人的骨气,她以为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能买别人的尊严吗?
哼!小爷才不在乎那点钱!
“两千。”又一沓钞票丢在他的床上。
“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钱放弃尊严的人吗?”凌霄瞥了一眼,散落在床上红彤彤的钞票。
“五千!”又是一沓钞票。
“我……”
“一万!”
“虽然说人应该有原则,但原则又不能当饭吃,对吧?”
凌霄一边赔笑一边把钱捡起来,假装没看到二小姐脸上的鄙夷和不屑,暗中盘算这笔钱能买多少极品朱砂。
“你背着破箱子干什么?”
看到凌霄把木箱背在身上,二小姐漂亮的眉毛皱成一团:“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走到哪都背这破玩意?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凌霄立马不乐意了,作为一名道士,吃饭的家伙必须时刻不离身,师父一直都这么告诫他。
最终,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沈霓裳给他找了个皮包,把必须带着的一部分东西塞进包里,至少比背着个木箱子强得多。
身穿道袍脚踏十方鞋,胳膊里夹着个黑皮包,凌霄现在的造型……好吧,实在不好形容。
“上车!”沈霓裳直皱眉头。
“这车……”
凌霄围着车子转了半圈,摸摸这里拍拍那里,最后得出结论:“你家这么有钱,怎么还开这种破车啊?”
二小姐差点吐血,死死地盯着他,咬牙切齿:“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破车?”
“你姐的车……还有我在路上看到的车,都是有车顶的,你这车连顶都没了,还不够破啊?”
“这是跑车!敞篷跑车!你……死土鳖!”
“不还是破车……”
“上车!”
沈霓裳已经快被崩溃了,怒道:“你要是敢再唧唧歪歪,我就不带你去了,把一万块钱还我!”
一听对方要他归还到手的钞票,凌霄立马乖乖闭嘴不再说话,飞也似的钻进车里坐下来。
轰……
兰博坚尼的超级引擎,发出低沉地咆哮声,百公里2.8秒的加速,让超跑瞬间进入疯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