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晶晶也愣了,你真的没在开玩笑?
“可是总归都是这三个数相乘,无论怎么算,结果都是一样的啊……”
见马克的目光依然怀疑,她点头拍板,握住他的手:“相信我,没错的。”
马克还是不怎么信,最终,从兜里掏出了手机,打开计算器,把这三个数的乘法摁了一遍:“真的是两百七十二欧!”
瞬间对沈晶晶刮目相看,“晶晶,你真厉害!我为你而骄傲!”
沈晶晶哭笑不得,不就是心算了个乘法?
怎么马克好像崇拜计算机大牛一样崇拜自己?
不过,这感觉还挺不错的……
那边,菲利克斯已经趁两人吃饭的功夫,偷吃了好多芦笋,插嘴道:“中国人计算能力就是强。晶晶啊,你这个芦笋做得很特别……”
沈晶晶笑着摇摇头:“还好,小时候算得多。庖丁解牛,唯手熟尔。”她摇头晃脑用中文拽了句文,也没搭理他俩看外星人一样的眼神,继续说,“不过这边考试都让带计算器,也挺好的。”
她夹了一块芦笋放到马克碗里,期待地说,“你尝尝。”
谁知道,这让马克犯了难,他面带难色地夹起芦笋,放进嘴里,嚼了嚼,又吐了出来,拿纸巾包好,挺认真地说:“晶晶,这个芦笋好像没熟。”
不会吧?
沈晶晶又夹了一块尝了尝,“挺好的呀。”
菲利克斯在一边幸灾乐祸地笑,“马克重口味,不爱吃清淡的东西。”
这段日子以来,沈晶晶也基本了解了两人的口味。
菲利克斯喜欢素食偏多,也很爱甜食。
马克则更爱肉食,吃饭口味比较重,素食基本只生吃沙拉,对甜食没有什么爱。所以他才特别喜欢沈晶晶做的红烧排骨和酸辣土豆丝,以及今天的尖椒牛肉,都是重口味的菜。
马克指着盘子里的芦笋,直言相告:“这个芦笋有点奇怪。我其实也很喜欢吃芦笋,可是我们都煮熟了配上荷兰汁,就是主料是黄油的一种汁……”
芦笋配黄油汁?
这是怎么样的一种黑暗料理精神?
沈晶晶的眼睛在他话音中越瞪越大,不由得脊背挺直:“你是认真的?”
“当然,味道特别好!”
马克似乎很自豪于德国的芦笋,起身从冰箱里拿出另一捆,询问沈晶晶,“我把这个煮了可以吗?”
在得到沈晶晶的允许后,他动作麻利地倒了一锅水,加了点盐,这还算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