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2 / 2)

黄金黎明 II 姬泱 2416 字 6天前

空气微妙的静默着。

我从他身边走过去,“alice!”他叫住我。

“don’t ……”

别说,什么都别说。

良久,我开口,“i have to go. the interview will begin at 8:00, i need to be prepared for that. ”

现在我特别理解《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为什么在甩苏文纨的时候用德语。

如我们这样的文青,并且有一些小小矫情的知识分子,哦,也许当年我们家不是出事了,没准我就能拿到三一学院的一顶博士帽了,所以,我头发晕的时候还自诩是有潜力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样的人在最尴尬的时候,总会被自己扯一块遮羞布的。

不用母语,再令人无地自容的事情都好像可以变得朦朦胧胧的,不那么直戳人心肺。

我呆不下去了,转身走出去,反手把门关上。

第16章

我一夜没有睡,回到酒店之后,就数着时间等在大厅里面等待开饭。外面的雨一直到清晨才逐渐收了架势。伦敦的天气不能看天,要看地,只要一出门,看到地面上没有积水,此时就可以赞叹——哇,今天的天气真不错!!

徐樱桃居然是最早一个下楼吃早餐的家伙。

他,“时差没有倒过来啊!”

他端了一个白色的瓷盘子,放着培根,滑蛋,香肠,还有蘑菇和番茄,坐在我的桌子上,旁边穿着制服的服务生把一个小小的铁三角支架放在他手边,上面是几片刚刚烤好的吐司,另外,又端了一壶咖啡过来。

他的刀叉用的很利索,看样子是受过训练,显得流畅、优雅而纯熟。

我喝葡萄柚汁,外加把烤好的吐司上涂抹了厚厚的黄油和草莓酱,我需要补充一些热量。

我,“还成,就是感觉时间有些乱。”

他,“一夜没睡?”

我,“这你都能看出来,睡了一会儿。”

徐樱桃切了一块香肠放进嘴巴里面,“脸色不好看,用多少粉都盖不过去,一会儿你回去赶紧弄点超级滋润的面膜,不然上不了妆。”

我顿时觉得小雨不在身边的时候,徐樱桃也能冲动一下蓝颜闺蜜的好角色。

他说对了。

再strong的补水面膜涂上去,也只能把这层皮弄得软和一些,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出国,所有的照片,访谈,尤其是英文访谈都要弄成资料做成通稿传回国内,所以形象尤其重要。

从英国人的船坚炮利把清朝轰出了一个口子,国人对英语就保持着极其复杂的又爱又恨的情绪。

在所谓的国际场合,只要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就号称是’为国争光’,哪个明星,体育明星,或者ceo或者外交官,只要有英文访谈,大家争相传颂,大力追捧。既然英语学习如此重要,但是,平时在国内,国人似乎又不想把英语挂在舌头尖上随时复习,只要谁偶尔冒出一两句英文,便被穷起而攻之,似乎练习和使用英文就是数典忘宗。

大家觉得英语这个东西就应该好像飞鸟的一坨shi,人们走在大马路上,它就能自动掉下来,砸到人们的脑袋上,不用学习,不用练习,不用使用,它就可以像脑电波一样被自然使用。

于是,英文的访谈,这是炒作、引发口水战,又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必备最佳资源。

……

这次bafta包了ritz酒店,这里的后面就是green park,有一大片如茵的草地,并且提供有享誉世界的英式下午茶。

这间始建于20世纪之处的酒店,最出名的就是它的古板陈旧,还有冷漠和奢华。在这里喝下午茶,需要穿正装,并且只要选好茶叶就可以,所有的点心都是酒店安排好的。一百年不变的三层托盘,三明治,scone,还有甜点,算是特色福利,就好像到中国来的客人一定要到全聚德吃烤鸭一般。

……

访谈进行时,中文翻译全部去支援剧组中的别人了,我这里很安静,只有我和记者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旁边放了一大捧纯白色的香水百合花。

“alice,这是你第一次到伦敦来,感觉怎么样?”

提问的是一个看起来很有艺术范儿,又特别干净的年轻男记者,他后面是一个摄影师,扛着摄像机。

“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拥有极其鲜明特色的建筑,我看外面很多都是乔治和维多利亚时代留下的建筑。我们这次来ritz酒店,我从外面走进来,那边是water stone的书店,我买了一本我从儿童时代最喜欢的小说,然后我拿着它,走到这边的green park,感觉这里就像一幅画,我真实的走进了狄更斯的小说里面,非常美。”

“什么小说?”

“jl 罗琳的哈利波特,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哈!”他用英国人特有的笑声面对我,然后,他又说,“那么,这次在伦敦,你最喜欢哪里?”

“oxford street,当然,还有regent street,还有bond street,除此之外,我还喜欢特拉法加广场,我买了2胖子的面包屑,坐在喷泉旁边喂鸽子,然后,我就进去国家美术馆去看梵高去了。”

他手中的笔放在嘴里面,有些诙谐的说了一句,“你是中国人,来自中国……”

“对,用你们的话说,the other side of the world,……”

“中国人以美食闻名于世,那么alice,你到伦敦来,发现这里有你喜欢吃的东西吗?还有,伦敦的中餐同你故乡的美食味道一样吗?”

我送了一肩膀,“首先,我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一个tricky的问题。”

然后我们两个人相对着哈哈就开始笑。

我,“我很喜欢吃这里的fishchips,尤其放上醋和盐,并不加番茄酱,吃起来很过瘾。”

“哈!这是一个典型的英国式的吃法。”

“我最喜欢的薯片是walkers的醋和盐的味道,这似乎也是一个英国式的吃饭,看样子,我很适合在这个国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