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来得及走近,场外忽然又是一阵喀嚓声,略微喧哗,齐悦英与何渊一起登了场。我下意识朝盛杉看去,她镇定自若,毫无惊讶,略施粉黛的面庞精致,长睫毛有秩序地眨了又眨。
早该想到,盛杉的耳目也不少,怕是早知道何渊的真实身份了,哪会被突然袭击,除非对手是周印。
一出好戏又被辜负,我不开心,幸好有人来逗我开心。
逗我的人我并不认识,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却瘦,眼睛贼亮,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他挡在我窥探盛杉的视线前,指名道姓称我:“程小姐。”
我印象中与他并无交集,但还是象征性地举杯示意。男人为表诚意喝下大半,本以为就此结束,却见他凑近了些,用只有我两能听见的声音问:“可否借一步说话。”
慎周的庆祝会在私人酒庄举行。通往酒窖的路上有个小花园,一路繁花与鸟语相送,别有几番风味,只可惜身边跟着的人不对。
我正出神,中年男子左右望了望,约莫确定没人,才停下脚步,言辞恳切:“不才正是慎周旗下子公司的总经理刘柄。”
刘柄?因着名字熟悉,我迅速在脑海里风暴搜索了一下,他适时道:“就是刘维的父亲,早前听说你们是好同学,好朋友。”
这么一讲,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不否认刘维是我的好朋友……可我经常和好朋友打架的爱好,不知伯父清不清楚……
搞清身份,我弯了弯腰向他致意,却被刘大壮他爸一把扶住,“别,别这样客气程小姐。我这次找来,是有事情求您帮忙。”
“额,伯父请讲,如果我能效劳。”
久经沙场的人,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毫无扭捏,“是这样。日前我们公司有一单业务与魏氏挂钩,但程小姐可能有所耳闻,慎周现下正与魏氏争夺资源,暗地拼得如火如荼,却苦了我们下面这些独立运营的子公司。这次我们公司同魏氏的单子,一直悬着没有个结果。听刘维提起过,程小姐和魏总关系极近,若是能在魏总跟前替我说几句话……”
他顿了顿,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纸片,塞到我怀里。我定睛一看,他塞给我的是张价值六位数的支票。
见我发愣,刘柄像个长辈般拍了拍我的肩膀,“当然,合同正式签订那日,自然不止这点报答。”
平生还没收过这么大数额支票,当时就给砸得晕头转向,一句“我可能没那能耐”未出口,对方却生怕我反悔般,拔腿就走。
讲真……我是真不情愿把钱还回去!那么大一笔天降之财!只需废一句口舌!
可惜那刘柄高估了我,我和魏光阴的关系,根本没到他想象的程度。就算到了,就算财迷如我,也舍不得沦入这样的世俗,玷污我心中的日月。
“当然,也可能是钱还不够多。”后来的盛杉如是说。
但在那之前,独自徘徊在花园里的我,盯着支票发了一会儿呆,竟迎来一道熟悉的女音。
我和齐悦英交流不算多,却轻易记住了她嗓音的标志。洪亮,精简,具备所有职场女性该有的干练。我天生的大嗓门儿估计也承继于她。
除了她,现场还有一名男子,正是顾圆圆的父亲,出版社老总顾同。原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忽然同框,一度叫我记起,那位主编的尖词诳语。
“若非你攀下的那只贵手,我们能找见默默无闻的你?”
难道在幕后推我的人,我冥思苦想得不出的答案,竟是她?
酒窖不远的亭子里,顾同将一沓资料交给齐悦英,声音传过来时断时续,躲在墙后的我只捕捉到“民国”、“素材”、“计划”这样的词语。不知为何,我突然在心里肯定了我的猜想。尽管我曾以为,全世界都会对我相助,唯独她不会。
我大着胆子更靠近些,见齐悦英愕地起身,看也未看,将资料重新推回去,表情捉摸不定,悠悠道:“我说过,她的事情,尽量电话沟通。”
顾同点头应是,“说来也怪,我与慎周几位老总都没甚交情,所涉业务也天差地别,此次竟收到邀请函……”
那声音越来越细,我欲听清,没注意脚下青苔,过于急切重心不稳,“嘭”地一声摔到,惊动了院内的人。等再爬起,那处只剩齐悦英。我忍着阵痛擦拭膝盖,抬头,对上她已近在咫尺的、凛凛的眼。
这个女人曾说,我两尤其相像。原来我严肃的表情,竟这样唬人?不怒,自威,浑身自带淬火特效。
对峙半晌,谁都没有说话,沉默就如我同魏光阴分开的那个雨夜,迅速扩张,侵蚀四肢百骸。末了,还是我先张嘴,却没问“究竟是不是你在背后为我使力”,反像有些话已经心照不宣,只差谁来捅破僵持的一张纸。
“你为我做这些事,是出自真心,还是……”
我小心翼翼试探,祈望得知她对我尚有半分母女情意,却被迅速打断。
“看吧,我就知道,资要晓得我做了这些事,你就会流露出这幅动人的表情。不过,小姑娘,你的感动对我而言很负担。”
我身子一凛,听她继续道:“再怎么讲,我也算个有血有肉的人。既然这辈子都不会承认你是我的孩子,至少要做点补偿,才能叫自己心安。”
“所以,并非为你,是为我自己。”
她说,会这样做,是买自己心安理得,并无真情。
这番话乍听之下,纵然心如刀绞。可,撂狠话谁不会?被叶慎寻这个阴损的人培养一段时间,我已游刃有余。于是,笑了笑,假装不在意经过她,语气轻飘,“既然成为孤家寡人是你的终极爱好,我没理由不成全。魏——太太。”
话落,鼻端却莫名一酸。
齐悦英嘴上说赎罪,可我心知,在怎样对待我这件事上,她保留着几丝人性。否则,没必要花大价钱将我养在程家,甚至多事地,想为我的人生开出一条明路。
然而,如她所言。我们兴许永远也不会有舔舐情深的那天。因为住惯天堂的人,是不会想要下凡间的。更何况,认了我,于她而言,等同下地狱。所以,即便我再希望成为她的骨中骨,她的立场却很明显,她不要我这肉中肉。
原来真正的意冷心灰,是看得见微渺亮光,却始终找不到触及的地方。
我仓皇逃走后,在洗手间躲了好半天儿才冷静下来,方才记起手中还有一支票,遂满世界找盛杉。
打她电话没人接,现场服务员大多认识她,询问后告诉我,似乎和一年轻男子出了酒庄大门。
盛杉身边的年轻男子就那么几个,叶慎寻与周印等都认识,那只有一个可能,对方便是近来商圈里大议的滨城新贵,何渊。循着出门,发现果真是。
他俩站在一起也是幅好看的画面。但我先入为主觉得,她身边的位置,除了周印,站谁都不会完满。
提步过去时,两人已经叙旧完毕,何渊朝我略一点头表示招呼。我大方挥手示意,趁机将盛杉拐走,何渊在背后怯怯地叫了她一声,“盛杉。”
女孩儿回头,懒散地一声“嗯?”,勾人的眼尾轻闪,年轻男子怔了怔才道:“上次在望城分别,你说错了。”
“什么错了?”
“我和你,并非山高水长,是来日方长。所以,我不会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