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2 / 2)

禽迷婚骨 蓝斑 2517 字 3天前

以前不管多么相爱,纠缠有多深,真的当其中一个人记忆清零以后,一切都没意义了。

过去就真的只是过去。

我忽然间就失去再去探根问底的冲动,沈末帮我做了那么多,在最后一步,我居然会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一路之上,我脑海里反反复复想的就是这件事儿。要不要问,怎么问,但是最终还是决定随其自然吧。现在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再者,他如果真的是何连成,这样理智犀利的活着,也挺幸福。至少他自身价值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如果再次出现,会不会把他的生活打扰得一团糟?

“到了。”程新地声音在前座上响起,我迅速抬起头。

刚才为了避免暧昧,我特意坐在后排座儿,这样的话即使一路无话可说,也不算太尴尬。在静默当中,时间有时过得极快,有时过得极慢。

这时他已经停好了车,微微半侧着身子,半张侧脸在路灯下看着,莫名让我心里一动。

“谢谢。”我道谢,然后拉开车门下车。

就在我向他挥手告别以后,准备抬步上台阶时,他突然从车窗探出脑袋说:“能不能请我进去坐一坐?忽然有点口渴了。”

这个理由蹩脚又让人无法拒绝。同时,我心里开始疑惑,他突然说这样的话,难道是想找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我谈谈吗?拒绝的话,我要用什么理由,我想了半天,一时想不出合适的拒绝理由。说孩子睡觉了不方便?这样生硬的拒绝人,会不会把最后拿下项目的机会也给拒绝掉了?

“可以,家里没什么好茶了。”我微微笑着,半侧身站在第一台的台阶上。

“没关系,谢谢。”他已经下了车,几步走到我跟前,抬头看看那扇已经剥落掉原有颜色的木质大门说,“帝都这个地方,随便走走,都觉得满满都是沧桑感。”

“这个城市经历了无数次战火,处处都是历史的痕迹。”我边说边打开了大门锁。

推开门,屋子里的灯还亮着,透过窗子灯影投射到院子的方形青砖上,影影绰绰的像是艺术画儿一样。

“挺好的。”他轻声说了一句。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环境好,还是其它什么好,只得笑着开了门。屋子里静悄悄的,三个孩子已经睡了。

今天下午是沈末帮我接的孩子,我和他说过把孩子安置好,他就可以尽快回无名居,我不会太晚。我去茶几上找沈末的留言,竟然没有。他是走得太急,忘记给我写留言了?

这时卧室的门打开了,沈末从里面走出来,刚准备笑着说什么,就看到了在沙发上坐下来的程新,他脸色一紧,马上换了一副无事的表情说:“林大小姐,孩子都帮你哄睡了,我得回去照看生意了。”说到这儿,他停了下来,转向程新说,“这位是?”

“程新,今天回来的有点晚,他送我回来的。”我向沈末解释。

程新大概没想到我家里藏着一个男人还敢带他进来,也是一脸的尴尬,干笑了两声说:“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林小姐家里有客人,真是不好意思。”

“我跟她是哥们儿。”

“我跟他是哥们儿。”

……

沈末和我的声音重叠在一起,我忽然觉得没面子,用得着这么着急解释吗?沈末生怕我赖上他吗,太过分了。

“哦。”程新笑了笑说,“有能够托付孩子的朋友,真的挺好的。”

“怎么了?这是男朋友?”沈末促狭的挤了一下眼睛问。

程新笑了笑说:“我还真没有这个荣幸。”

我看到两个平和的搭上了话,笑着介绍两人认识:“程新,这是我好朋友沈末,在这附件开着一家餐馆。”然后对沈末说,“程新,红日投资的总经理,业界的精英。”

两人握手寒喧,沈末借着程新不注意的时候向我挤了一下眼睛。我理解他眼神里的含义。

他在说:动作挺快,这么快就把程新搞定了!

我笑了笑,不做解释,然后起身给他们倒水喝。家里只有袋装的立顿红茶,我冲了三杯端上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家里没有好茶,那天有时间我做东,请你们喝好的去,今天先凑合一下。”

沈末不等程新说话,就接了一句:“当真哈,不许耍赖。”

我无可奈何的说了一句:“放心吧,一定。”

程新看着我们聊天,倒也不插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这个味道也不错。”

沈末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端起来也喝了一口,刚准备开口说话,他的手机在口袋里震了起来。

他掏出电话,接通了喂了一声,然后听了一会儿说:“好的,我马上回去。”

说完他抱歉的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店里有点事儿,我先回去一下,改天我做东,请你去我的馆子里吃点正宗的官府菜。”

“谢谢。”程新礼貌的道谢。

沈末走后,屋子里更安静,程新先打破了安静,说:“你的这个朋友挺有意思的。”

“认识时间久了,大家都很熟悉,所以说话就很随便了。”我不知为什么,会向程新解释我与沈末之间的默契。

“挺羡慕的你这样的生活。”他说。

“羡慕我?别逗了,天天为生意忙得焦头烂额,我们这个行业和你们不一样,挣的是个辛苦钱,门槛低,竞争多。”我苦笑了一声,他说羡慕我,简直像是在说笑话。

“我和你不一样,身边基本上没朋友。”他转着自己手里的茶杯,抬头看了看屋子的装饰,又说,“每天住在公寓式酒店里,能看到了都是格式化的东西,白的灰的咖啡色的,还有些所谓的红木色……”

“出差比较多,确实是这样的。您在帝都没房子吗?”我问的同时,心里有点奇怪。

他们的收入租一套房子或者买一套也是轻易而举的事,干嘛天天住酒店。

“单身的人,住酒店反而方便一些,每天有人收拾房间,衣物也直接送到洗衣间。”他简略解释着说,“我好像从有记忆起,就一直住酒店里。”

“啊,不会吧。”我到家以后,明显放松。这样的话竟然都能一下子当着一个不太熟悉的人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