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我总算开过了地图上的大片白板区域。明天,我就有灯塔当导航参照,之后是哈默尔因撞击坑。我感觉好极了。

现在该专心于下一个任务了,又名“坐好傻等12小时”。

最好马上开始!

日志:sol81

今天差点就找到探路者号了,但是电用光了。前面只剩下22公里!

实在是个了不起的旅程。导航现在不是问题。随着灯塔慢慢从视野里消失,哈默尔因的边缘也开始出现。

我很早以前就把阿西达里亚平原丢在身后了,现在已相当深入阿瑞斯谷。沙漠平地让位给了更颠簸的地形,随处可见的喷出物起起伏伏,成功躲过了沙地的掩埋。这种地形增加了驾驶的难度,得集中注意力。

到目前为止,我经过的地方散布的石头还不算太多。但随着越来越向南深入,岩石的体积和密度都大大增加了。有时必须得绕过一些大石块,否则就要冒车体悬挂受损的危险。好消息是,不用一直这么小心。只要到了探路者号的位置,回程就可以选一条不那么难走的路。

天气一直很好。几乎感觉不到有风,更不见尘暴。我走了狗屎运。过去几天的车辙很可能还没消失,我可以沿着车辙顺利回到刘易斯谷。

今天摆好太阳能电池板后,我稍微走了两步,但一直保持漫游车在视野里。我绝不想徒步在这儿迷路。但是一想到要爬进那个臭烘烘的窄笼子,我就实在受不了,先让我喘口气。

感觉很奇怪。对于每一个我来过的地方,我都是第一人。走出漫游车?第一个人走到这么远的地方!爬上小山?第一个爬上小山的人!踢火星岩石?这家伙有100万年没挪过窝了!

我是第一个在火星上作长途跋涉的人,也是第一个在火星上待了超过三十一个火星日的人。我还是第一个在火星上种植作物的人。第一人!第一人!第一人!

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成为什么第一人,任何一种。我是从降落的mdv里走出的第五名宇航员,是有史以来在火星上落脚的第十七个人。出舱顺序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定好。出发前一个月,我们每个人都搞了个文身,文的就是自己的“火星编号”。约翰森差点就不干了,因为她担心那个“15”文到身上会很疼。她能受得了离心训练、家常便饭的呕吐、硬着陆特训,还有十公里跑,能独自一人在头重脚轻、上下颠倒的模拟环境中排除mdv电脑故障,却怕文身的针刺太疼了。

伙计,我太想念这些人了。

耶稣基督,只要让我跟任何人说上五分钟话,我愿意付出一切。任何人,任何地方,说任何话。

我是第一个孤身置于一整颗行星上的人。

好了,别再多愁善感了。我这不是正在跟人说话吗?无论是谁,他在读这些日志,就是在跟我说话。我承认这有点一厢情愿,但有什么办法呢?我可能会死,但去他的,只要有人知道我想说些什么就够了。

再说,这趟旅程的全部目的就是找到通讯设备。我还有机会在死之前跟人类再次取得联系呢。

听好了,这又是第一人,明天我将是第一个亲手修复失效火星探测器的人。

日志:sol82

胜利!我找到它了!

双峰刚进入视野,我就知道找对地方了。两座小山丘离着陆点不到一公里。更妙的是,相对着陆点来说,它们在更远一边。我要做的就是对着它们一直开,直到找到登陆舱。

它就在那儿!就在它肯定会出现的地点!我踉踉跄跄地跨出车门,跑向着陆点。

探路者号降落的最后阶段呈现为一个由气囊包裹的四面体。气囊可以吸收降落时的冲击力。彻底停下来之后,它就会放气,然后四面体打开,暴露出其中的探测器。

整个探路者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登陆舱本身,以及旅居者号漫游车。登陆舱是不能移动的,而旅居者号却可以四处漫游,探测岩石。我会把它们都带回去,但重要的部分是登陆舱,因为只有这个部分包含可以跟地球建立通讯的设备。

我没法形容找到它们我有多高兴。为了到达这里,我花费了太多心血,但最终我成功了。

登陆舱有一半被埋在沙尘里。经过我快速而小心的挖掘,大部分都暴露出来了,只剩放过气的气囊和大四面体还在地表以下。

在四周迅速找了一圈后,我很快发现了旅居者号。这小家伙离登陆舱只有两米。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我们最后一次看到它时,它的位置要远得多。它有可能进入了某种事故模式,开始绕着登陆舱转,试图恢复通讯。

我迅速把旅居者号搬进漫游车。它很小,很轻,过气闸很容易。相比之下,登陆舱就麻烦多了。

想把整个登陆舱带回栖息舱那肯定是痴人说梦。它实在是太大了。我只要探测器。现在是时候将机械工程师帽子戴起来啦。

探测器放置在展开四面体的中央嵌板上,其他三面与中央嵌板以金属铰链相连。随便问一个jpl的人,他都会告诉你,探测器可都是金贵的主。重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从最初的设计开始,它们就扛不住严重的损伤。

我用一根撬棍对付铰链,它们立马就弹了出来!

接下来就没那么简单了。中央嵌板我怎么也撬不起来,纹丝不动。

跟另外三块嵌板一个德性的是,中央嵌板下面也是瘪了的气囊。

经过这几十年,气囊早已撕裂,灌满了沙子。

我可以把气囊割破,但那样做的前提是先得把它们挖出来。不麻烦,就是沙子而已,但要命的是,对其他三块嵌板也得这么干。

我很快意识到根本不用管他娘其他嵌板的破事。我回到漫游车,从栖息舱的物资里又割了些布条,将它们编成原始但极其牢固的绳子。我不能指望布条本身有多结实(多谢nasa),反正编成绳子再说。

我把绳子一端系在嵌板上,另一端系在漫游车上。漫游车的设计初衷就是让它能够在极端崎岖的地形上行驶,面对险峻的坡度也不畏惧。它的速度也许不够快,但扭矩绝对有保障。就这么把嵌板拖走,活像是乡巴佬在拖树桩。

现在有地方可以挖了。气囊全部暴露出来之后,我把它们切断。整个工作持续了一个小时。

然后再把中央嵌板分离出来,闲庭信步地抱到漫游车那边!

至少我心里是这么打算的。但这鬼东西实在是重死了,我猜它足足有200千克。即便是在火星重力下,也太沉了点。在栖息舱里我也许能抱着它走两圈,但有这身臃肿的eva太空服傍身,绝对不可能。

结果就是,我把它拖到了漫游车旁边。

接下来的壮举是:把它转移到车顶。

车顶眼下是空的。即使当前电池差不多是满的,在我停车后,还是把太阳能电池板铺开了。干吗不呢?免费能源啊。

对于这个问题,我心里早就有数了。来的路上,两垛电池板占据了整个车顶,回去的路上,我会省下一半空间给探测器。并成一垛确实会有点风险,太高,可能会倾倒。此外,要把电池板垒那么高也是很蛋疼的事。不过我能搞定。

我不能扔根绳子到车顶去,然后把探路者号就这么拽上去。我不想把它弄坏了。我是说,它已经坏了,1997年就失联了,但是我真心不想把它弄得更坏。

最后,我想出了一个主意。但是今天的体力劳动实在有点多,再说,天已经快黑了。

现在我在漫游车里,看着旅居者号。它看上去没什么问题,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有什么物理损伤。没有那种在太阳底下烤太久的感觉。火星稠密的灰土覆盖了它全身,让它免受长期阳光暴晒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