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诡案罪3+诡案罪4 岳勇 2601 字 7小时前

谢厂长叫人找出吉华的身份证复印件,罗哲一看,上面写的住址是青阳市调关镇大同村7号。

6

罗哲与小李驱车来到调关镇,已是下午时分。

警车在大同村7号门前停下。

那是一间平房,斑驳的墙壁,黑森森的木门,显示出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两扇大门紧紧关闭着,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

罗哲向左右邻舍打听,这屋里住的是不是一个叫吉华的年轻人?

邻居们说是的。

又问,知不知道他现在去了哪里?

邻居们摇头说不知道,又说他现在没有工作,经常白天出去闲逛,晚上才会回来。

罗哲看看门上的铁锁,决定不等吉华回来,先进屋搜查。

他打电话回局里,叫文丽赶紧办好搜查证马上送过来。

一个小时后,文丽手拿搜查证,驱车赶到。

罗哲撬开吉华家门上的铁锁,推门进去,屋里光线昏暗,显得阴森潮湿,好容易才找到电灯拉线,将屋里的灯泡拉亮。

屋子不大,摆设简单而凌乱,典型的单身汉之家。从堂屋走过去,是一间小小的书房,书架上有一些关于美术设计方面的书,书桌上摆着一张合影,一个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拥着一位白裙女孩,笑得甜蜜而温馨。

再往后走,就是卧室。罗哲推开门走进去,卧室里的光线更加昏暗,等他的眼睛刚刚适应过来,蓦然发现木架床边站着一个女人,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

罗哲不由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是个充气娃娃,身高足有一米六五以上,皮肤白皙,胸部丰满,瓜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既漂亮又妩媚,既形象又生动,简直与真人一般无异。

他走近细看,忽然觉得这女人似乎有点眼熟,回头拿过外面书桌上的合照一对比,这充气娃娃可不就是照片里的女人吗?

他将这个充气娃娃用手机拍了张照片传给谢厂长,谢厂长回电说,当初买给曹一宝的,正是这个充气娃娃,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回到吉华手里的。

罗哲问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又另外做了一个?

谢厂长说不可能,他离开了工厂,既没有工具,也没有材料,用什么做充气娃娃呀?

罗哲问谢厂长知不知道吉华有个女朋友?

谢厂长说知道呀,但是我没见过,只听说过。据说他女朋友跟他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两人可谓青梅竹马,不过几个月前女孩突然与他分手,跟着一个有钱的老头去了香港。

罗哲想了想,又将吉华的照片翻拍下来,传给曹记杂货店的伙计阿峰看。

阿峰说这个男人曾到店里找过曹老板两三次,好像是找老板要回什么东西,最后一次两人还吵起来了。

罗哲“哦”了一声,心里就明白了。

青梅竹马的女友突然变心,对吉华打击很大,他利用工作便利,按照女友的模样设计出了一个充气娃娃,原本只想自己好好珍藏,谁知却被厂长卖给了别人。他一气之下,炒了老板的鱿鱼。他几次找到曹一宝,想要回自己的“女友”,曹一宝自然不肯。为了夺回“女友”,吉华就对曹一宝动了杀机。案发当晚,那名高中生看到的那个从楼梯间拐向四楼的瘦个子男人,就是吉华。

罗哲正想着,忽然听到外面有邻居喊吉华的名字。

他跑出来一看,只见一个瘦高个子、戴着眼镜的男人,正低着头,心事重重的样子,从道路拐角处走过来。蓦然间,他抬头看见停在自家门口的警车,脸色一变,掉头就跑。

“吉华,站住,你跑不了了!”

罗哲已经认出他就是照片上的吉华,大喊一声,迈开大步追上去。

小李也紧跟上来。

跑不多远,路已到了近头,一条小河拦住去路。

吉华回头看看追上来的警察,突然拐个弯,爬上了路边一幢四层高的烂尾楼。

罗哲和小李毫不犹豫追了上去,冲上楼顶,看见吉华已经站在没有护栏的天台边沿。

“你们、你们不要过来,要不然我就从这里跳下去!”他冲着两个警察大叫。

罗哲知道这里是四楼楼顶,如果跳下去,必死无疑。

他忙停住脚步,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冷静地道:“吉华,你先站到中间来,有话慢慢说。”

吉华情绪激动,手臂乱挥,大叫道:“还有什么好说的,我的女朋友梅梅变了心,我倾注全部心血,设计和制造了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充气娃娃,原本是要自己珍藏的,谁知却被那个唯利是图的厂长卖给了曹一宝这个色鬼。我去找曹一宝要回梅梅,他不但不还给我,还淫声淫气地说梅梅叫床的声音真好听,她的味道好极了……我绝不能容忍这个猥琐的男人玷污梅梅,在那个晚上,我用氰化钾毒死了他,夺回了我的梅梅……”

警方一直向外界透露,曹一宝是被人用毒药毒杀的,至于他到底死于何种致命毒药,除了警方内部人员,外人一概不知。既然吉华能说出曹一宝死于氰化钾中毒,看来所言不假。

罗哲正要向他问询作案细节,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吉华忽然脚下一滑,人向后一仰,就直挺挺向楼下坠去。

罗哲急忙追上来,只听楼下传来“砰”的一声,探头下望,吉华已仰面跌落在地,鲜血迸出,染红了地面。

两人跑下楼,吉华已经没有了呼吸。

7

范泽天出院的时候,罗哲和文丽去接他。范泽天问曹一宝的案子破了没有?

罗哲说已经破了。

范泽天看他一眼,见他绷着脸,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就有些奇怪,问案子已经破了,干吗还绷着一张臭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