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2 / 2)

来宝 朱女 3188 字 6天前

侯向文不由想起在《养父》试镜时,自己对宋来宝说的那番话:“你年纪比他们小,脸比他们嫩,眼神比他们清澈,胡子看着就是那么点绒毛……”简直不能更契合十几岁的叶英卓形象。

那时候是形象契合,但现在那?侯向文是脑子摔傻了才会认为外国人会注意符合形象这一点,就跟你看外国人连忙一样,外国人看中国人恐怕也同样如此。

人家名导演看的都是演技,木有演技你屁都不是!

那可是斯考特啊斯考特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天……

侯向文一直怀着这样的心情等到了《拔仙》开机的日子,帝辰公司一众人马打点好行装前往周角湾,这边是国家风景名胜区,景色自不必说,尤其是一些古建筑,保存的也十分完好,许多影片比如说著名影片《大宗师》啊、《蜀山曲》啊等等当年拍摄的时候,都有来过这边取景。

不过侯向文现在完全想不到那些影片,因为不需要,他一点都不羡慕了,有了斯考特就保证了电影的质量和名气,他家来宝将来必定一飞冲天势不可挡。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

他就是知道。

***

“灯光?”

“ok!”

“场记?”

“ok!”

……

金昊城是人类域中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其中商户往来络绎不绝,即使是城中的普通人每年的收入也足够衣食无忧,所以金昊城中消息畅通,有些最近发生的怪事甚至被拿来放在酒楼说书,引得许多人前来,虽没几个能从这怪事里面分析出个一二三来,却也大小不了人们好热闹的心思。

这是白英独自走过的第四个城池,每个城池之间总有大片的荒野,白英不喜欢荒野,那种每到夜晚就充满了各种动物嚎叫,稍一转身就能看到两束绿光稍纵即逝的地方。他还是愿意行走在有人的地方。

但是很多时候,你喜欢什么,却不一定非要得到它。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它。

白英坐在干净的空桌前,这是一处名叫有家客栈的客栈,也可以吃饭,走江湖的一般去二楼,达官贵人去三楼,当然你非要在一楼和市井小民坐在一起也没什么。

“一壶白酒,两个馒头。”白英对小二吩咐,伸手将面前的杯子倒满水,手腕翻转一饮而尽时,眼角的余光看到对方眼神不住的打量自己这一身几乎破烂成布条的衣服,神色间颇为古怪和不屑。

但小二来回这趟什么都没问,还是老老实实端上了白酒和馒头。

客栈里熙熙攘攘,说书人正讲到半月前发生在华荣城中的怪事,说是有一大户周姓人家一年内接连死了四个男人,还都是园子里侍弄花草的,那死状极惨,据说是心脏被破了个大洞,心头血一滴都不剩,官府查证也没有任何进展,仿佛作案之人悄无声息就把人给杀了,后来有人猜测是否有妖物作祟。

这一猜测听了就让人心里发凉,若是人尚且可以防住,但若是妖……

“就连官府也无法制止这一传言,甚至此后有前后三位天师前去做法,第一个做完了法事,没隔几日这种周家仍有人失了心头血,这次死的竟是那周家远房的小侄子……”说书的抑扬顿挫,挥舞着扇子,喝了口茶,“第三个更了不得啦,直言妖物在周家花园里,自己夜里留守花园等待妖物,谁知那东西着实厉害,第二天一大早有下人发现这天师的尸体躺在花园旁的墙根底下。”

白英默默的吃掉馒头,将最后一滴酒喝干,搁下几个铜钱,转身走出客栈门外。他衣服虽破烂,但身后背着一柄生了锈的铁剑,和一柄桃木剑,二者均放在剑套里。

小二过来收了铜钱,抬头看了眼他的背影,恰好瞧见这人转了下身,露出一张侧脸,虽身上满是风霜,看面容却是个很年轻的男人。

这时一辆驴车从官道上驶来,下来一对夫妇,男的瞧着老实干练,女的年纪不小能说会道,可以看得出年轻时候必定貌美,时不时的爱笑一下,很是甜美。

这时说书人已经讲到周家又迎来了一位天师:“这人自称不是天师,也不懂做法事,只会捉妖,那周家本有几分不信,只因这会捉妖的年轻人连个白胡子也无,年纪瞧着都不过二十,身后背两柄剑,若非其中有一柄是桃木所制,一身打扮倒像个普通武者……”

小二已经迎着那夫妇二人进了客栈,白英目光瞧着那辆停在原地的驴车,眼睛里含着几分冷清。

白英又回来了。

他定了一间房。

恰好是和夫妇俩正对面的那间。

说书人:“再说说咱附近文庆城的一个怪事,乐知府家的黄花大闺女,头几天去上香,谁知刚走到半路,那丫鬟婆子都在,就独独小姐一人没了,知道的都觉得这说是招惹了妖物……”

“这人好怪。”小二抬头看了眼踩着楼梯的白英,随手往身上搭了块雪花白一样的巾子,双手抱着胸往后倒退着,后头的账房一听问道:“怎么个怪法?”

“只吃馒头和白酒还不怪?”还有穷的衣服都买不起还来下馆子,背上那两柄剑倒是保养得好,如果换了是他,早卖了那剑吃顿好的了,这还不够怪的?小二托着腮沉思。

账房伸手打了两下算盘,“有酒有面,辣味香味都有了,一顿饭六个铜钱就能饱,多省钱。”

小二翻了个白眼。

夫妇俩用完了饭,当着大家的面把驴车里值钱的东西都抱了个空,揣怀里上了楼,估计是生怕遭窃。

驴车已经被牵到后院。

远远地,那头黑驴还在低着头,往地上踱着蹄子,身后的驴车里棕色的帘子盖着,没有一丝响动。

人永远都对未知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心,白英侧躺在客房的床铺上,月明星稀时,对面那那间客房中的谈话声已经低了很多,有三伙人时不时路过,估摸着是打算偷摸来那妇人揣进怀里的小箱子,瞧瞧放的是什么宝贝东西。或许从一开始进入客栈,那夫妇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转移视线。

夜半三经时,黑漆漆的屋子里一点火花闪过,烛火亮了起来,倒映出白英的影子,他左右摸了摸背在身后的两柄长剑,目光中流光一闪,推开窗轻巧的一跃而下。

驴睁着眼睡的正香,车正空无一物,白英掀开帘子,在车内摸索片刻,里面咔哒一声,露出一截暗格,里面套着两个□□袋,一大一小。

白英定定的看着这两个袋子,沉思一番,伸手将大的那个背在身上,将小的伸手一提,越过黑驴再度轻巧的回到楼上客房,他接开背在身后的袋子,里面是一头凌乱而浓密的发,那麻袋跌跌撞撞一番,有什么东倒西歪的从里面爬出来,还大咳了好几声。

是个脏兮兮的女孩,女孩一屁股墩在地上擦了把脸,才音乐靠着烛光看清房间的全貌。

“我……”女孩愣愣的看看白英,低头又瞧了眼麻袋,眼中闪过一丝明悟,慢慢的又抬头看着白英,“我……逃出来了?壮士,是你救了我?”

白英审视的瞧着她,半晌微一颔首,顿了顿说:“你是……人?”

“我是文庆城的人,在去庙里上香的路上被人贩子打晕带走了,吓死我了,还好遇见了壮士将我解救出来……”女孩没听懂他的意思,自顾自的整理了下衣物,回头看到还有一个未解开的麻袋,她蹲下来戳了戳麻袋,里面稍微蠕动了一下,“他也是你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