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2 / 2)

23岁,颜承朗成立《微风》杂志社,买下春风坊出版社,致力于网络文学的发展。

只是颜承朗年满18周岁之后,就搬离了顾家,在宁市最繁华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开始了他一个人的独立生活。

颜承朗戴着无框的眼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双手飞快地敲着键盘。继《魔法师爱德华》后,他已经停笔了将近两年,脑子里虽说有不少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把这些想法敲成文字后,不是写了开头没下文,就是写了中间圆不了开头和结尾,就像现在他写着写着就思路有点岔开了,跟预想的剧情开始越走越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瓶颈期”吗?

叮咚叮咚,屋外的门铃声不停地响开了,颜承朗抓了抓头发,就从门缝里看人,发现是碧丝她拎着大包小包地站在门口。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颜承朗开了门。“你今天没上班?”

“对啊,我翘班了。”碧丝举着手中的食物,不是说,作家是最邋遢的生物吗,房间堆满垃圾,饭桌上堆满了方便面盒,那谁来告诉她,眼前一尘不染的客厅,长长的圆桌上干净地摆着一束香水百合。

说好的袜子衣服漫天飞,泡面盒子一大堆,为什么地板干净地可以照耀出她美丽的脸蛋,那她买着一堆的各种的清洗液有什么用啊?

颜承朗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啤酒递给了正在四处张望的碧丝,“在看什么?”

碧丝拿过啤酒,拉开冰箱,水果,牛奶,蔬菜,肉类一应具备,“连冰箱都是满的?”

“颜承朗,”碧丝娇俏地叫了他一声,“不是说你们作家都是邋遢的吗,听说冰箱里只有泡面而已,我买了一堆的清洗液和食物。”

“碧丝,那谢谢你了。”颜承朗不冷不热地道谢。

碧丝禁不住又一次地受挫折了,心里顿时感到有那么一点不舒服,眼前这个男人,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笑容中带着疏离,但是看到他一如既往地俊美着迷,心中的那点不舒服慢慢地淡了下来,然后看着男神英俊又有弧度下颌线,痴痴地发起呆来。

16岁那年,她从苏黎世湖边遇见这个温润的男孩子,一见钟情。自此,她一有空就去苏黎世湖边散步拍照片,却一次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俊美又冷漠的少年。直到6年后的某一天,她随着父母来到中国,在出版商叔叔的家中,见到了传说中的少年作家颜达,一眼就认出当年在苏黎世湖畔拍照的温润少年。

岁月真是一把美工刀。原本眉目清秀的少年,现在五官菱角分明,微微上扬的眼睛带着湖水般迷人的目光,禁不住叫人沉沦在这种温柔中。下颌线条俊美又有弧度,英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仿佛让人置身于书海中那般浩海无垠。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三见是不是以身相许了?碧丝当时为自已脑子中这个想法,深深地害羞了。

有人说,爱情来的是那么突然,也许一秒钟,你就爱上了某个人。碧丝觉得她与颜承朗眼神对接的那一秒钟,她心脏跳动地是那么快,突如其来地爱上了这个笼统才见了两次面的男人。

矛盾的突发点还在于,这个有着两面之缘的男人,居然不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对她冷淡得很。

颜承朗似乎习惯了碧丝偶尔性的发呆,手抚着头,就踏步进了卧室,把门轻轻地关上了,继续在桌子面前和笔记本电脑奋斗,就算没灵感,他也有强迫症,总觉得在手指头敲在键盘上的感觉很好。

“承朗,”碧丝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唤了男神一声,扭头看了空荡荡的客厅,承朗怎么不见了?

真是的,总是犯不爱理人的老毛病。碧丝悄悄地推开了房门,颜承朗端正的坐在一张卡通趴趴狗椅子上,十个手指头不停地叫着键盘,表情严肃。

碧丝作为他的编辑,一起共处过,每当男神表情严肃的在码字,她就知道他现在灵感全无,只是手指习惯性敲着键盘,强迫症上身。

很多人都夸他少年天才,其实天才他有时候也需要努力,并不是光靠天赋来肆无忌惮。早已成为大神的承朗,每天都会在桌子上坐半天,在键盘上敲着脑子里的故事。

碧丝最受不男神神情严肃在码字,这个时候她奶妈性子就会上来,“承朗,你吃过中饭了吗,要不要给你做一面三鲜面,或者给你炒一碗扬州炒饭,还是你想吃什么菜,双椒炒南瓜,山药排骨汤,番茄炒蛋,土豆炖牛肉?”

颜承朗停下了敲键盘,“碧丝,你是我的编辑,吃饭的事情你不要操心,我已经吃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