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2 / 2)

帝胄 知白 3548 字 17天前

他大哥耶律极身边有智囊韩知古,但是他身边值得信任的人都没有。他的父亲伟大的辽国皇帝耶律雄机陛下曾经想把重臣张振芳派给他,但是被他坚决的拒绝了。他说服耶律雄机的理由是,一只雏鹰要想真正的翱翔于天际,就要让他自己将翅膀练的足够硬才行。总是被人搀扶着走路,就永远没有大步狂奔的那一天。

他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低于谁,别人能想到的事,别人能做到的事,他一样也能做到而且会做的很出色。

或许,耶律极缺少的就是他这样的自信心。

想了很久,耶律德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或许该喝点酒,让心里更加热一些血流的更快一些,这样就能想得明白一些。”

他喝酒很简单,比起他大哥耶律极来,他喝酒也没有什么讲究。如果非得说他喝酒有什么要求的话,那只有一个,酒,必须够烈才行。他喝不惯虽然品味起来味道不错的西域葡萄酒,因为那样的酒只能让他变得懒惰而腐化。葡萄酒虽然不烈但却更容易让人沉沦也更容易让人失去斗志,人喝惯了那样的酒难免会变得有些笨,或者说懒,昏昏欲睡。而烈酒,则会让人越喝越精神,越喝血越热。

有一种草原烈酒,叫做二月刀。这种酒,据说大辽最勇武的武士也绝对不能喝下一斤。

二月刀的名字由来,是有一年大辽皇帝耶律雄机远征辽东,大军在额古那河边上一个没有名字的小村子里停留时,村子里的一位长者献给耶律雄机在初春酿造出来的第一道酒,也叫酒头,是最醇厚也最烈的酒。入口辛辣厚重,令人为之一震。正值疲乏之际的耶律雄机,被这一碗酒激发出了心中的豪气。

二月刀,这个名子就此得来。

耶律德光喜欢喝二月刀,因为够劲。

一口烈酒下肚,一壶烈酒下肚。

一壶酒,三斤。

耶律德光的脸色变得发红,眼神却越来越亮。

“来人!”

耶律德光大声喊道。

侍者从门外跑进来躬身问:“殿下有何吩咐?”

“去,告诉火枭灵狐让他来速来见我,告诉耶律飞扬,速哥,提亚达也来我的大堂议事。”

“另外,把这个东西封好送到上京去,呈给陛下。”

他将耶律极的书信抛下去,信纸飘飘摇摇的落在了地上。侍者连忙跑过去将文书捡起来,然后叠好。

“属下这就去办。”

不多时,他麾下最得力的四个大将快步进入了王宫大厅里。

“属下参加大元帅。”

耶律德光的手下人都习惯称其为大元帅而不是殿下,这是军中人对耶律德光的一种肯定,也是一种尊敬。耶律德光喜欢这个称呼,他觉得大元帅这三个字远比晋王殿下这四个字好顺耳的多。

“别问为什么,火枭灵狐,我给你三万骑兵,你护送五十万石粮草,五千只羊,一千头牛送到沧州太子殿下的大营里去。四十天之内,必须到。”

四十天?

火枭灵狐有些诧异,大元帅给的时间似乎并不算太急迫。虽然带着牛羊粮草从大同到沧州距离也很远,但四十天确实不算太苛刻。但火枭灵狐觉得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为什么大元帅会突然决定给太子送补给?太子殿下和大元帅之间的关系,辽国中哪怕一个普通百姓都知道。

“属下遵命!”

火枭灵狐没有多说一个字,也没有问为什么,因为耶律德光之前说了五个字,别问为什么。

一个军人,他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是彻底的执行大元帅的命令,仅此而已。至于那些大人物们之间的勾心斗角,他没有兴趣也懒得去揣摩。他只让自己记住一件事,他是二殿下的人。二殿下荣耀,他荣耀。二殿下落魄,他更落魄。既然自己已经站了队,那就绝对不能动摇。

“耶律飞扬,你率军三万进军代州,但不可冒进,只需向汉军施压即可。速哥,你率军两万为后队,在代州城外相隔十里安营。提亚达,你去仔细看看,咱们能动用的粮草还有多少,把富裕出来的,尽数分批发往沧州!”

“属下遵命!”

第四百四十章 天大的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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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的消息传递速度是天下间最快的,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样的一个部门有些变态,因为这种规模庞大的特务组织足足提前出线六百年。即便是六百年后的那个叫做锦衣卫的变态部门出现之后,其规模和作用比起监察院来还是略有不如。

当耶律德光派大将火枭灵狐为先锋率领三万大军逼近代州之后的第三天,相隔千里之外的沧州,刘凌已经收到了监察院发过来的院报。说实话,耶律德光这次的反应有些出乎了刘凌的预计。按照刘凌分析,一旦耶律德光发现他大哥已经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耶律德光是必然要来率军增援的,然后喧宾夺主,再然后让他大哥死于非命都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耶律德光仅仅是出兵代州骚扰汉军的后方,这让刘凌有些意外。耶律德光一共只派出了五万人马,而独孤锐志离开代州的时候留下了将近三万士兵,再加上忻州距离代州并不远,只需要一日一夜忻州的人马就能赶到代州支援。两地的守军加在一起都将近五万人,耶律德光的军队是讨不到什么好处去的。

他这样做,无非是想恶心一下刘凌罢了。

毫无疑问,他恶心到刘凌了。

本想看一出兄弟反目的宫廷大戏,可惜,戏码已经点了,另一个主角就是不肯登场。而从大辽西京发过来的料草因为有整整三万狼骑护着,独孤锐志也没有什么办法将粮草烧了。而那支浩浩荡荡的送粮队伍好像并不急着赶到沧州去,他们每天只走三十里就停下来安营休息,看样子不走三五个月是不打算将粮食送到沧州的。

这又是一个疑点,耶律德光到底想要干什么?

不可否认的是,耶律德光这个人在战场上有着敏锐的嗅觉和果断的性格。刘凌当初就特意交代监察院的人对耶律德光重点关注。别人不知道,刘凌可是知道的,耶律德光将来是要登基做皇帝的,这个人的心机和智谋都不容小觑。可是,监察院这两年的重点关注却没有发现耶律德光有什么太出彩的地方,虽然在祁连山一带与党项军交战中屡屡都有斩获,但基本上每次都是以多胜少表现的中规中矩。

刘凌知道耶律德光肯定是在装,他还不想让自己表现的太过耀眼。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耶律德光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只会冲锋陷阵,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位置和实力,所以他明白什么叫做欲速则不达。他知道自己若是表现的太过于刺眼的话,反而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所以,他在等,等着他的父亲对自己的大哥失去耐心,而他却没有做任何针对耶律极的事情,哪怕,他心里恨不得立刻就把耶律极的脑袋砍下来。

一个人如果很勇敢,能在杀沙场上身先士卒无往而不利,又懂得隐忍,这样的人,绝对是可怕的。

耶律德光是可怕的,这一点刘凌并不在意。因为他同样知道,这个时代,耶律德光的可怕还不如他自己。

对于战争来说,刘凌有着十几年未曾一败而奠定的绝对自信。他对于战局的把握,看问题的视野,脑子里的那些战术都远比这个时代的对手要厉害。毕竟,他脑子里的东西太过于庞杂且有用。一个记忆力超群的变态,控制着一大群不断搜集着情报的变态,一群零一个变态加在一起虽然不等于无敌,但距离无敌也仅仅是一步之遥罢了。

只要刘凌自己不犯错,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他。

“联系独孤锐志,告诉他不必去骚扰从大同来的运粮队伍。三万装备精良的狼骑,不是他那几千人能应付的。就算拼着不要命烧了契丹人的料草也是得不偿失的,死伤太多的话,这买卖就划不来。”

赵大应了一声道:“要不要让独孤锐志撤回代州去?毕竟代州现在守城的毕俢资历和经验都不够,他还是个年轻人,比起耶律德光手下那四个最得力的大将来说,毕俢都还稍微显得嫩了一些。尤其是,这次领兵来攻代州的是耶律德光四大战将中最厉害的那个火枭灵狐,毕俢……或许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刘凌摇了摇头说道:“不必,总得给新人锻炼的机会。代州有将近三万人马,而契丹人只出动了五万人马,以三万人防五万人,若是毕俢不能守住代州的话,那就当是我看错了人,封了一个连猪都不如的副将。代州紧邻契丹人的地盘,从我为大将军王的时候就一直在修缮城墙增强防御力量,现在已经历经十年,代州的城墙比太原城还要高,城门之坚固恐怕太原的城门都比不了。有地利和人和两个优势在,毕俢就是再笨再不思进取牢牢守住代州应该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