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1 / 2)

金丝雀[重生] 狐狸不归 2765 字 1个月前

陆郁原来落在他的身后,察觉到裴向雀肩膀细微的颤抖,伸手把他拉了过来。

裴向雀倒退了几步,偏头过来看着他。

“两个人靠的近些,要暖和一点。”陆郁朝他解释,“你说对不对?”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抓住裴向雀细长的手指,握在自己的掌心里。

裴向雀一怔,感觉到陆郁掌心的温度,很温暖,没有挣开,也舍不得挣开。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亲近的人,裴定不用提,记事后没对他有过什么好态度。因为被说成是傻子,所以在学校里也没有交到朋友。可以说,对于亲人,朋友之间关系行为的尺度裴向雀都不明白,陆郁是头一个他这样亲近的人。裴向雀所有与亲密有关的事都是和陆郁做的,陆郁潜移默化地告诉他这样是可以的,正常的,值得鼓励的,他自然而然以为这样的事都是对的。

而实际上,陆郁是在刻意引诱他,引诱自己的小麻雀投入自己的怀抱。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快要到了目的地。远处五彩的灯光闪烁,人群涌动,声音喧闹,隐约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热闹非凡。

陆郁停了下来,仔细地叮嘱身旁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阿裴,跟紧一点,要是丢了就麻烦了。”

他在入口处买了两张票,带着裴向雀走到了这个露天的晚会里。这个活动都办成本地旅游的招牌了,里面布置得很好,四处都是娱乐项目和各色海鲜烧烤,因为门票昂贵,在场的除了酒水别的东西都是免费的。

里面的人太多,陆郁不可能让别人碰自己的小麻雀,走在里面的时候几乎是把他整个人揽在怀里,护在胸口。

他先找了个热闹的地方安置好了裴向雀,那里正好在表演魔术,裴向雀看的有趣,眼睛都移不开。晚上没吃饭,陆郁去拿特色的海鲜烧烤,也不好带着明显沉迷魔术的裴向雀一起,只好又仔仔细细地叮嘱了两句,看了一圈周围才离开。

不远处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长得油头粉面,身旁围着一圈男男女女,他灌了一大口酒,遥遥地指着裴向雀,对身边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说:“你说那个小男孩长得好不好看?”

女人撩了撩卷发,腻声回应,“好看是好看,可是一看就太小了,没什么意思,成少爷喜欢这样的?”

那位成少爷轻蔑地看着她,“你懂什么?这么好看的,年纪小,青涩都能玩的开心。”

他的目光紧紧地盯在裴向雀的身上,又油又腻,满是欲望。

出现在这样的晚会上的年轻人大多都是有些钱财的,不仅有钱,还有闲,追求感官刺激,看对了眼的总少不了约炮,一夜情。

成永和便是这样一个人。年近三十,上有父母兄弟,下无老婆孩子,有钱有闲,爱在外头撩拨美人,不拘男女,只要好看。

因为来的晚,裴向雀坐的地方比较偏僻,离中心的灯光也远,只隐隐约约能看得到裴向雀的模样。他长得好看,五官秀致,即使是在这样昏暗的地方也是遮不住的。

成永和贪婪地看着他,心头痒得厉害,长得未免也太和他的胃口了。他将周围的男男女女一挥,都准备朝裴向雀那边走过去了,可后头来了个人,是他父母千叮万嘱要讨好的开发商家的亲戚,他也只好咒骂一声,面上堆着笑转身过去。

陆郁不放心裴向雀,很快就回来了,他坐在一边,带了一堆烧烤。因为满是油腻也没让裴向雀拿,而是递到他的嘴边,这里的海鲜虽然很好,可是每个人的口味不同,裴向雀是内地人,有的海鲜吃不惯,咬了一口就苦着脸咽下去。不过他还是喜欢尝试,每一样都要吃。

裴向雀咬过却不喜欢的海鲜,陆郁没再送上去,都自己吃了。

到了后来,裴向雀皱眉的次数太多,陆郁就戳他的脸颊,“阿裴,不喜欢就吐出来。”

裴向雀有点不好意思,磕磕绊绊地问:“吐,吐在哪?”

陆郁拿纸巾垫在自己手上,“先吐在这,过会扔了。”

成永和回来的时候恰好看到这一幕,自己看上的那个小男孩倚在另一个男人身边,姿态亲密。他心头有火,旁边的那个女人忍不住嘲讽了两句,“成少爷,人家也是有主的了,您还是放下心思吧。”

成永和狠狠瞪了她一眼,可心里魂牵梦绕,片刻还放不下。

魔术很快就表演完了,围坐在周围的人渐渐散开,又去了别的地方。忽然,一阵急促的鼓声从中央舞台传过来,人群又朝那边涌了过去,裴向雀也有了兴致,拽着陆郁的手。他自己喜欢唱歌,听不懂歌词,只能明白旋律,但看到这么热烈的唱歌现场还是想凑过去看。

这一回,陆郁和他占了一个好位置,能够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表演。

酒店很大方的请了附近酒吧最出名的乐队和歌手,彩色的光聚集在那个年轻歌手的身边,他举起麦,开口唱了第一句。

舞台下一阵欢呼尖叫。

陆郁本来只是陪着裴向雀,漫不经心地落在舞台边,直到听了他的歌声,有些熟悉,才起了些兴致,抬起了头。

第51章 舞台

周围太吵,裴向雀对声音又不太敏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得到舞台上的歌声,并不能感觉到好与坏,方才的兴奋头去了一大半,便不自觉地扭过头去看陆郁。

陆郁坐在他的旁边,半抬着头,目光饶有兴致地落在舞台上,似乎对那个人的歌很有兴趣。

陆叔叔,陆叔叔不是只喜欢自己的歌吗?别人的歌,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也无法助他入眠。

兴许他本该如同自己上一回想的,期待的,因为陆郁的快乐而快乐,可是心里却有些不合时宜的不高兴。

裴向雀怔了怔,下意识去拽陆郁的手,又忍住了,努力转过身努力强迫自己去听那个人的歌,声音嘈杂,再怎么认真也抵不过听力障碍,听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他从小就得上了这个病,他已经很适应这个状况,不会轻易因为听不懂别人的话而有什么异样的情绪,而现在却由于听不懂这个人唱的歌而莫名焦虑起来。

终于,裴向雀忍受不了焦虑的烧灼,朝陆郁贴近了些,小声地问:“陆叔叔,他,唱的好听吗?”

陆郁只感觉到身边凑过来一团热源,不得不偏过头,映入眼睛里的是裴向雀微微皱起的眉尖,还有颤抖着的睫毛。

舞台上的歌手染着一头白发,耳朵上的金属环闪烁着光,他举着麦,正在撕心裂肺地喊着最后一句歌词,音调陡然拉高,又戛然而止,欢呼与尖叫骤起,热闹的声音压过了周围的一切话语。

彩灯跟着那人的脚步打到了另一边,离这里很远,裴向雀借着微暗的光,隐约能瞧得清陆郁英俊的脸,听他说,“……好听的。”

陆叔叔说他唱的好听,比我还好听吗?

裴向雀听了这话,恍恍惚惚的,仿佛又如同上一回听到陆郁和相亲对象见面时的情景,被不知名的情绪缠上。甚至比那次还要更深一些,失落与难过交缠。

不一样的,他在心里想,我能唱的比他更好,一定会的。

陆郁有些奇怪,方才还是好好的,一转脸就垂头丧气了,“这是怎么了?”

裴向雀在心里念叨了好一会,才算是把这句话来回念顺了,在陆郁的耳边大声问:“刚刚那首歌是什么名字?我,也想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