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2)

末世流莺 京八桥 3713 字 17天前

叶茵想了很久,发了一封婉拒的邮件回去,说自己有社交恐惧症,并不喜欢参加这类活动。

那副站长并没有放弃,反而主动告诉她自己的手机号与msn,说是有一笔不错的生意想介绍给她,关于农场收购的。

叶茵听到农场二字有些心动,就申请了个账号加他为好友,问他关于农场的具体情况。

副站长叫高树,农场的主人是他的大学死党,叫杜大宝。这个大宝算是个富二代,本来不工作也可以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偏偏被人在酒席上激了几句,一时冲动就投了大笔钱办了个绿色生态大农场,想证明给那些说他没本事只靠父母的人看。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事实证明这个大宝的确本事一般,农场办的热火朝天,偏偏连一笔货物都销售不出去。眼看着很多东西都要糟蹋在自己手上,大宝难得聪明了一回,决心卖掉这个农场,免得越赔越多。

他才一露出要转手的风声,马上就有人来收购了,并且正是当初那几个说话恶心他的人。发觉自己上了别人下的套,杜大宝气得半死,干脆找高数帮他以极低的价格把这个大农场甩给别人:“就算老子半卖半送,也不便宜那帮孙子。”

叶茵看了看资料和照片,觉得这个农场里面的东西不错,设计也十分合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销售。这一点对于叶茵来说不是问题,她自己买还来不及呢,干嘛要卖出去?

叶茵含蓄地问了问大宝的心理价位,高数倒是很爽快直说了:“他当初办这个农场投了五千多万,现在急着出手,又不肯卖给那几个贱.人,三千万也就差不多了。您最近大量收购农产品,想必手里也有销路,这个农场买下绝对是稳赚不赔啊。”

说实话,这个价钱比收购其他求助零散货物要稍微高一点,但是贵在方便稳妥。现在才刚刚到春天,未来一年内农场能够收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而且她还可以再投入些成本增加产品种类,自产自用总比买别人的便宜,这个道理她懂。

叶茵考虑了一分钟,回复高数:“好,我要了。”

高数喜出望外,再三感谢叶茵,随即立刻打电话给杜大宝通知他准备转让手续。一应东西都是齐全的,一个星期后,叶茵从一介无业游民摇身一变成为了大地主,就差带几个狗腿子到处调戏良家妇男了。

叶茵看过经营项目表,发现这个农场大部分都是肉禽蛋奶果蔬之类,便从几个粮食大省订购大批上好珍珠米或香米,以及特一面粉等主粮,花去了大半资金。末世大部分人主要吃的是红薯大豆等高产易种的糙粮,这些东西偶尔换换口味吃不打紧,吃久了肠子都是涩的。大米和白面算高档食物,只有少数人才能天天吃到,价格最高曾飙至几十颗一级晶核一斤。

直忙到六月末,囤积工作才渐渐进入尾声,而此时叶茵和叶花也已搬入了常青街那栋堡垒之家。

常青街分东南西北街,叶茵和叶花住在南街第二号。南街上有三十多户人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做生意的,房屋一楼做店铺,二楼住人,经常是招牌上方悬挂着一家子的衣服,各种熟人见面打招呼买东西,非常有生活气息。

和其他地方不同,立花区几乎没什么特别高的建筑,全是平房独楼小高层什么的。尤其是常青街,整条街都是等高的两层楼房,其中大多数是小洋楼,花哨又可爱,很少有像叶茵这样把房子修得和碉堡似的。这条街上的居民依然保持着小镇人的热情爽朗,从不拿自己当外人,经常主动上门做客或者邀请叶家姐妹去他们家吃饭,很快大家都搞熟了。

叶茵和妹妹自打搬来,没少被人问家里的事。她知道大家是好意,但是为了避免麻烦,还是有意省略了一些东西,只说自己父母是经营农场的,因为车祸去世了,所以现在是她在管事儿。

姐妹俩平时穿着打扮都很低调,再加上叶茵看起来这样文文静静的,大家怎么样都不会想到是那种巨无霸农场,都以为是那种农家乐类型的小农场。不过女孩子嘛不能要求太高,能管个小的就不错了,于是他们纷纷赞扬叶茵的独立坚强。有些格外热情的还主动替她做媒,介绍词用知音体来说就是“晴天霹雳啊,姐妹花痛失父母;自强不息呵,长女撑起半边天”等等。

太久没有接触过这样热情的邻居,姐妹俩一开始还有点腼腆不适应,后来渐渐习惯了,心底有点感动。这里的大家骨子里觉得远亲不如近邻,平时即便有什么摩擦,过几天照样好了。再看不惯某个人,顶多时常和他吵吵,一旦他出了事还是得护着:这是咱们那块儿的人,不比外人。

农场那边自有管理人员,叶茵不过偶尔去露个面摆摆场主架子罢了。农场里的职工大部分都是老老实实的农人,还有一些醉心于发展高科农业的研究员,老板换谁他们不关心,只要有人能继续提供这份他们熟悉喜欢的工作就行。

叶茵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好奇:怎么这么年轻?和个小白花儿似的。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员工和叶茵接触后,发现她不但不摆架子,还很尊敬老人,渐渐把她当自己孙女儿一样看待,主动带她捞鱼摘番茄什么的,大家都很开心。

再加上叶茵为了鼓励他们努力生产,不但维持了原福利,减轻了销售部压力,还额外增加了大笔勤奋奖金,大家很没节操地公开庆祝原老板的离开欢迎新老板,若是大宝不幸得知,肯定要黯然销魂吧。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可是叶茵隐约有些不安,总觉得有哪个地方被她忽略掉了……

☆、儿歌三百首

离末世越近,叶茵心中的不安也越大,好几次都从噩梦中惊醒,随后神经质一般冲到书房检查记载自己囤积物资的笔记本,生怕有什么遗漏。

像这样闹腾了好几回,连叶花也觉察出了叶茵的不对劲,当着她的面轻轻松松把红木大茶几给举起来:“姐姐你看,我现在力气好大的,到时候有丧尸来我打跑他们。”

叶茵摸摸叶花的头,然后把叶花绑在身上的沙袋和平时锻炼的哑铃又分别加重了十斤。

她一直在摸索无数象的使用方法,除了一线天那两个基本功能,她还发觉了无数象另一个强悍之处:彻底改变人的体质。叶花因为和叶茵在一起久了,估计受了点影响,不仅个子抽了条,力气也有朝叶茵发展的潜质。

和其他小说里描写的不同,叶茵并没有一觉醒来后身体分泌出大量污垢和杂质,然后变得貌美如花气质出尘之类;无数象对她身体的改造是潜移默化的,从力气大不生病到伤口迅速愈合,直到如今她发现,自己可以通过意念在一段时间内控制身体的硬度和形状,也就是传说中的变形。

这个功能听起来很鸡肋,其实只要运用得好,是保命和抢物资的大利器。可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叶茵才了悟自己恐惧的源头:末世爆发后,她靠什么主动攻击丧尸,从而获取大量的晶核激发并提升自己的能力呢?这一个关卡过不去,后面的种种计划都是空谈。

只要她拉得下脸,完全可以把身体硬化成岩石级别,砸死一个算一个。这样的战术对付零散丧尸还勉强凑合,如果系统提示一大波丧尸正在接近,还是有多远滚多远吧。一开始大家可能咬不动她,等强化时间一过,该怎么死就得怎么死。

大约是无数象和叶茵相融久了,产生了些通灵之感。叶茵忧愁了一阵子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她做了一个怪梦。

梦中,她站在海边一个悬崖上低头往海里看。海水极为清澈透明,所以她轻而易举地看到海水中四处游动的闪光鱼儿。这些鱼大多数是银色的,也有少数金色的,大量金银双色之间混杂着几条宝石般绚烂色彩的鱼,似乎是鱼群的首领。

她看中了其中一条特别高调的,不自觉仰天长啸一声后变形为一只鸟冲击入海里,用尖利的长嘴狠命衔住了那条硕大的彩色宝石鱼……

叶茵猛地惊醒。

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叶茵扭开床头灯,呸的一下把嘴里的未知物吐在了枕头上。

是一个破旧发黄的小册子,约莫有巴掌大小,看纸张和印刷方式显然有些年头了。难不成是降龙十八掌?叶茵激动不已,用微微颤抖的手将小册子翻过身来。

的确是五个字,这几个字力透纸背,古朴神秘:

儿歌三百首。

叶茵顿时热泪盈眶了。就在她考虑要不要把这玩意丢进垃圾箱,自己重新入梦再叼一条鱼时,《儿歌三百首》在没有风的情况下自动翻起页来,那些一闪而过的字眼看得叶茵眼角一跳,急忙捧起一页页慢慢翻看。

叶茵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学习状态有这么好过,哪怕是当年高考前一个月天天喝《xx一号》也没现在这效果。她的脑袋好像干枯的海绵,书中的字眼如水一般纷纷被吸了进去,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刻骨铭心。

时间悄悄流逝过去,叶茵浑然不觉,忘我地翻着书。待她长长叹了一口气把书放下后,封面上的“儿歌三百首”五个字已然变成“大巫秘术集”。

所谓大巫,非佛非道,是有史记载最早的神秘力量使用者,后来因为传承问题渐渐销声匿迹,成为了传说中的存在。有一种说法,巫族是与神灵最为接近的种族,故而其秘术和神迹威力相仿,非后世的修真求道之人可比,这一点让不少修仙之人又爱又恨,一边努力寻找其遗落的秘术神通,一边又诋毁他们是茹毛饮血的妖兽之辈,把巫族的形象都给抹黑了。

叶茵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纯粹被其中巨大的力量所吸引,又感叹于其中一变百,百成万的精妙奥义,不由得深深感叹自己捡了宝贝,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秘术效果。

三百个秘术及其衍生秘咒叶茵已经全部牢牢记在心里,不过这些秘术大部分效果可怕不能在家里施展,于是她决定测试剩下的那些。

三个小时后。

“啊……又失败了。”叶茵沮丧地倒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