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丁是个北方人,老兵油子一个,原先在蓉城当兵,脾气火爆得顺毛摸,一下午功夫,薛妙给他卷了两回烟,聊高兴了,已经自动把薛妙当成自家小辈,称呼都变了:“大侄女,跟你说实在的,我最不爱做饭了,我更想给团里喂猪,领导非说我力气大,喂猪是浪费,上山送饭就得我这么样的。同样是喂饭,你看猪吃得多欢实,蹭蹭长肉,看着就高兴,再看你们这帮小年轻,吃我做的饭,跟吃药似的,干吃不胖,一点没有成就感。”
薛妙:“……”哪里好像不对。
牢骚发完,拍拍裤子上的烟灰,老丁招呼薛妙:“小薛啊,到点做晚饭了,走,跟我过去给你看看我一顿做多少斤米。”
一连加上连队的干部一共一百零八个人,晚饭按四两标准算,一顿饭要吃下快五十斤的口粮,老丁把米过了一遍水就要往巨大的铸铁窝里倒,薛妙讶异地问:“您就洗一遍?”
“不然呢,洗多了营养都洗没了。”
怪不得早饭时,光她饭碗就检出三粒砂子,这老丁做饭跟后世食堂大师傅如出一辙,是黑暗料理界的鼻祖,薛妙抢下洗米的盆,“您帮我打水,我再淘两遍。”
老丁笑,“嫌我洗不干净?”还挺有自知之明,再开口把薛妙也气乐了,“跟你说,人没事得吞点砂子,你看鸡就爱捡石子吃,有助于消化。”一连的人现在牙都好好待在嘴里真是烧高香了。
好不容易米里的砂子清干净了,给米加水又出问题了,老丁做饭米跟水的比例都快三比一了,早饭那顿二椅子粥原来是这么来的,边倒水老丁边解释:“五十年代末那会,为了多出饭我们绞尽脑汁多放水,现在比那时条件好,我就少放点。”
“多出饭那也是因为水多,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根本不顶饿,吃起来口感也不好。要不今天咱少放点水试试?”
老丁点头,嘴里却不服:“你们大城市来的就穷讲究,我跟我媳妇从小是喝糊涂粥长大的,就爱吃这一口黏糊糊的。”爱好跟没牙老头一个样,苦了全连人陪他喝糊涂粥。
米饭出锅后,轮到薛妙做菌汤,新鲜的菌子不需要过度料理,一点点姜末,一点点盐就足以,喜欢香菜的可以自己撒点,不用久煮,热水一滚鲜味自然就出来了,上好的山泉水配爽滑的菌子,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最鲜美的滋味。
从老丁储备里抠出一点猪油,青椒薄油锅里一过,一盘炒杂菇也利索齐活。贴了一层淡淡油光的菌子一盛出来,老丁忍不住先吃了一口,滑溜溜的菌子下肚陶醉得眼睛都闭上了,竖起大拇指:“太鲜了,比我做得好吃多了。”
薛妙没敢怼新任丁大叔,只敢心里嘀咕:咱俩不是一个重量级,况且服务的“对象”也不一样。
干了一下午活大家都饿坏了,急冲冲奔向厨房,跑在最前面的男知青猛地刹车,吸了吸鼻子不确定地开口:“一定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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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同了,男女平等了,女主得先有点事业,再谈恋爱,男主出来晚点,戏份绝对不少,本文甜宠~
文稍稍慢热,我争取不写飘,觉得还行的话,麻烦收藏养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