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2 / 2)

驸马要上天 绝歌 3236 字 17天前

他把匕首还给裴三郎。

裴三郎把作坊的管事叫来,将木匕首给管事,让照着做把铜的出来。

冶炼坊管事双手接过,应下。

裴三郎又从怀里拿出块绢布,说:“还有锅。”户外锅!

他指着绢布上的图和尺寸,说:“直径五寸,深三寸,锅底要平底的。这个是折叠式握把,既可以用来端锅,还可以把它挂在腰上或者是身后的背囊上。锅和锅盖的边缘要铸扣环,把盖子牢牢地扣在锅上,已免奔跑的时候锅盖掉了。”他又指向旁边的折叠式勺子图样,说:“这是勺子,可以折起来放进锅里。”

黄司掌震惊问裴三郎:“如此小的锅?”小儿玩具吧。

裴三郎说:“野外,一个人煮食物的,端着锅吃。”

黄司掌:“……”野外通常吃干粮或烤食,长途行军会带煮具,用煮十个人以上饭食的大瓮。这可真是总角小儿铜钱多没地方花了!

百夫长:“……”野外用不上。

管事都习惯了,当即吩咐铸模的工匠用陶泥捏制泥锅出来,请三公子过目看是不是他要的煮锅。

工匠在捏陶泥时,裴三郎从旁指点。

工匠按照裴三郎的要求捏好泥,又再用细竹篾一点点修改陶模,直到裴三郎满意为止。

黄司掌在旁边观看半晌,对裴三郎无话可说。都说镇武侯府穷,竟养出个奢靡成性挥金如土的裴三郎,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裴三郎其实就是把身边的人都支使得忙成陀螺,他自己闲得只能折腾这些物什,眼巴巴地等着朝廷清点查抄的那些公侯府上的财产,等着要买地。

他想发展农耕,连工具都造好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不能离京,他在京城没地。他想买地,京城周边的土地全在大贵族手里,都是不卖的。唯一能买地的时候,就是等有人被抄家,之后朝廷才会放出部分抄来的地卖。这卖地还搞竞拍,价高者得。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朝廷的效率极极低下,被抄家的人又多,仅公侯府就有三十多家,到现在还没清点完,自然就没地卖。

那些被抄家的地,朝廷还派人去秋收。也是让他无话可讲。

这年代的文化教育各方面都很落后,他到七岁的时候,文化课就上完了,只剩下每天上一个时辰武课,其余时候自由自在地野生野长吧。

于是无所事事的裴三郎闲得?就又去折磨木匠雕麻将,再把石匠磨好的围棋连同木匠造好的棋盘,以及一幅画在大块绢布上的围棋棋盘,连同用毛笔字写在绢布上的围棋规则一起送去给望公。

围棋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棋盘游戏,策略型,相当烧脑,最适合达官显贵和宫里的那些人了。

他对围棋的了解仅限于小时候电视上看过几集教下围棋的节目,只了解最基本的那点东西,高深点的,一概不知。

反正他把自己知道的那点货掏出去,其它的就让玩的人自己去开发吧。

转眼就到八月了。

冶炼作坊把造好的匕首和铜煮锅送来了。

这种款式的匕首,他们是第一次造,血槽难开,锯子难做,把这些做出来还得不影响到匕首的坚固程度,不能轻轻一掰就断了。于是,这匕首造出来比他削的木头匕首厚了一倍,长度也增加了一截,中间很厚,边缘磨薄,很是锋利。它的握把长六寸,刃长八寸,全铜一体成型,仅用铜就是两斤多。握把上缠一层软牛皮带增加手感,佩上皮制刀鞘,将近三斤重,配在他的腰上跟短剑差不多。

不过这匕首比他预想中要漂亮得多,即使放到他上辈子,那也是做工精良的工艺品,如果能够留到后世,妥妥的博物馆文物。流线形的匕首,雕刻有精美的纹路装饰,那锋利的尖端和刃以及血槽都透出犀利不凡。

百夫长在旁边眼睛都看直了。

裴三郎超满意,超喜欢,当即别在了腰上,赏了管事一百文铜钱,告诉他,再造十把。

有匕首在,铜锅就被衬得有些黯淡,但也是款式新颖金灿灿的稀罕物什,他吃饭的时候就用上了。

然后,吃完饭,他的锅没了,他的匕首也没了。

他老娘,镇国夫人,说得出他上辈子那些无良家长的话,“儿子,我帮你保管。”啊……不敢呸,娘喜欢,儿子理当孝敬给娘。

于是镇国夫人连句假假的推辞都没有,笑纳了。

裴三郎又让冶炼作坊再造二十口户外锅……当饭盒用。

八月初五,他八岁生辰。

这年代的孩子,过三岁、七岁、十二岁生辰,满了十二岁就不算孩子了,十二岁以下的其它生辰不过。他都做好不过生辰的准备了,结果他老娘派人来送了身新衣物给他。那针线活嘛,全府最差,没有之一,针脚长短不一、参差不齐,他看这针线水平就知道缝这衣服的人肯定是穿针走线只图速度不讲质量。敢把这种针线水准的衣物送到他跟前来,除了是镇国夫人出品,不作第二人选。

裴三郎美滋滋地穿上了,跑去告诉镇国夫人,有点小,穿着紧。

镇国夫人拉过儿子看了看,然后才发现,自己的儿子看着瘦,结果衣服底下全是肉,那叫一个壮,整个人实测比目测宽了一圈。当人娘的,衣服缝得丑就算了,连儿子尺寸都弄错了,有点不太好意思。她清清嗓子,说:“我给你改改。”

我娘缝的!裴三郎捂紧衣服,不让改,穿着小了一号的衣服浪出门去。

第73章

裴三郎坐在马车上, 把身上的衣服摸了又摸,眼睛还有点潮,鼻子有点酸, 然后又笑着傻乐。

他上辈子有记忆起,父母就没有给他买过新衣服,穿的都是亲戚小孩家的旧衣服。怕他闹, 父母给他弟弟添新衣服时总是请亲戚演戏假装是别人送的。赵招娣的名声在亲戚中也不是一般的坏, 坏到哪天她真的拿刀子把谁给怎么了,大家都不会觉得有丝毫惊讶,只会后悔没早点把她怎么样。

老实说, 他上辈子的戾气重,防备心也重,满身刺,就好像有一种迫切感逼得她不得不拿命去拼,像挂在悬崖上, 不拼命地挣扎着往上爬就会掉到无底深渊里去, 没有任何安全感,除了自己保护自己,没有任何依靠。她死的时候,其实是解脱的, 不用再活得那么累, 那些潜意识里的担心和害怕都没有了, 因为再坏也不会更坏了, 也就释然了。

他上辈子无数次偷偷想过, 有父母疼爱是什么样的感觉。这辈子有了答案,那就是会却越活越小,越来越开心。

他明明有着成年人的记忆,却让他在心理上觉得自己只有七八岁,是个因为身高差距跟大人说话都需要仰起头的孩子,还是个小男生。上辈子如果走光,会下意识地护胸,这辈子会下意识地捂丁丁。他遇到事情时会下意识地想到自己是镇武侯府三公子的身份,有底气,胆量足,而不是像上辈子那样回家去拎菜刀,第一个防备父母,第二个防备弟弟,再防备家里的其他所有亲戚。

哪怕这个世界极度的落后贫穷,他在精神上是富足的、安稳的,活得很有底气,天塌了都会有父母护着,他想做什么事,会得到最大的支持。

如果上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选择回到上辈子的世界或留在这个世界,他一定选择留下,因为这里有家,有真正的家人。

然后突然间有种瞑目的感觉,赵招娣真的已经死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该烟消云散了。

他应该有自己的新生,不用再拼命地去争去护住自己的那一点点,他可以更好地活下去。